(2017)赣0425执106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10-13
案件名称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雨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永修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修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雨欣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全文
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赣0425执106号申请执行人: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永修县新城建昌东路。法定代表人:程建勇,系该公司董事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MA35JTLW5W。被执行人:蔡雨欣,女,1988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永修县。本院在执行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蔡雨欣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蔡雨欣有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蔡雨欣名下的坐落于永修县新城珠岭路德基亲水山庄25栋603室产权证为永房权证私字第××号房屋,查封期限为三年。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长 詹恒和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记员 周 魏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