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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桂1081民初559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12-18

案件名称

原告刘昆林诉被告覃靖珏、覃振晖、梁华艳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靖西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靖西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桂1081民初559号本院2017年8月7日对原告刘昆林诉被告覃靖珏、覃振晖、梁华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桂1081民初559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2017)桂1081民初559号民事判决书中,第10页顺数第三行“审判长王木高”、第四行“审判员蒋文边”、第五行“人民陪审员黄璐”有笔误,补正如下:删除第三行、第五行,补正第四行为“审判员刘乂宁”。审判员  刘乂宁appoint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记员  周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