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1081民初559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12-18
案件名称
原告刘昆林诉被告覃靖珏、覃振晖、梁华艳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靖西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靖西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桂1081民初559号本院2017年8月7日对原告刘昆林诉被告覃靖珏、覃振晖、梁华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桂1081民初559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2017)桂1081民初559号民事判决书中,第10页顺数第三行“审判长王木高”、第四行“审判员蒋文边”、第五行“人民陪审员黄璐”有笔误,补正如下:删除第三行、第五行,补正第四行为“审判员刘乂宁”。审判员 刘乂宁appoint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记员 周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