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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1121执保294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张素勒诉谭振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枣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枣强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冀1121执保294号申请人:张素勒被申请人:谭振忠被申请人:袁迪本院在受理申请人张素勒与被申请人谭振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中,依据申请人张素勒申请2017年8月28日将谭振忠中国民生银行衡水分行营业部XXX账户已冻结0元。2017年8月17日将谭振忠名下位于XXX房产证号为20××42的房产予以查封,查封期限2017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6日.案件保全措施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