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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811执63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10-19

案件名称

唐先梅申请万松、毛诚凤民间借款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811执63号申请执行人唐先梅与被执行人万松、毛诚凤民间借款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唐先梅申请执行的内容,被执行人万松、毛诚凤已自觉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该案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