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324执1034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杜广侠、黄圆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兰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兰陵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杜广侠,黄圆,杨丽萍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1324执1034号申请执行人杜广侠,女,汉族,居民。被执行人黄圆,女,汉族,居民。被执行人杨丽萍,女,汉族,农民。申请执行人杜广侠与被执行人黄圆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刘明涛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记员 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