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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1202执56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12-20

案件名称

付文辉与柴让军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陇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甘1202执56号付文辉、柴让军:关于付文辉与柴让军健康权纠纷一案,付文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武民初字第00316号民事判决书,经国家司法救助,本案和解执行完毕。对申请人司法救助7000元,本案和解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之规定(2015)武民初字第00316号民事判决书已和解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