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6执1099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吴殿昌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099号被执行人:吴殿昌,男,1954年5月9日出生,住所地天津市红桥区。被执行人吴殿昌罚金一案,执行依据为(2013)红刑初字第250号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徐 冰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记员 时金城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