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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6执1099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吴殿昌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099号被执行人:吴殿昌,男,1954年5月9日出生,住所地天津市红桥区。被执行人吴殿昌罚金一案,执行依据为(2013)红刑初字第250号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徐 冰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记员 时金城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