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106执异210号
裁判日期: 2017-08-30
公开日期: 2017-12-18
案件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与广州市白云区商业企业总公司、广州市沙河百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广州市白云区商业企业总公司,广州市沙河百货有限公司,广州康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八十一条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粤0106执异210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3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8906629378。法定代表人:崔志海。被执行人:广州市白云区商业企业总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31号四楼。负责人:陈伟雄。被执行人:广州市沙河百货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61—163号*SH*。负责人:陈祖荣。第三人:广州康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沙溪大道206-27Q广州南方沙溪五金酒店用品城市场南区3栋3楼自编3号。法定代表人:陈伟雄。委托代理人:孙剑、梁贤璐,均为广东法丞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天河支行)与被执行人广州市白云区商业企业总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商业总公司)、广州市沙河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百货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05)天法民二初字第47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上述判决,白云商业总公司清还农行天河支行借款的利息及复息(截止至2004年10月20日的利息和复息为146145.47元,白云商业总公司逾期支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付复息);沙河百货公司对白云商业总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农行天河支行对白云商业总公司抵押的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1370号二层、三层东面的商场有优先受偿权。因白云商业总公司、沙河百货公司未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05年5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以(2005)天法执字第2538号立案执行。2015年9月24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与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资产分户转让协议(债权)》(编号:2015农银粤营委批转分5号),该协议约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将其对白云商业总公司共计8笔债权转让给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公司)。2015年10月22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南方日报A18发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与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权催收联合公告》。2017年3月20日,粤财公司与广州市锐捷合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GDFAMC01-2017018),协议粤财公司将其对白云商业总公司等14户债权(详见附件)转让给广州市锐捷合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公司)。2017年6月15日,粤财公司、锐捷公司在南方日报A16发布《债权转让通知暨债权催收联合公告》。2017年6月16日,锐捷公司与广州康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单户债权转让协议》,锐捷公司将其对借款人白云商业总公司、担保人沙河百货公司共计8笔的债权转让给广州康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赐公司)。2017年6月27日,锐捷公司向白云商业总公司、沙河百货公司邮寄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告知两被执行人锐捷公司将其对白云商业总公司享有的债权和从权利【即(2005)天法民二初字第44、45、46、47、48、49、50、51号《民事判决书》以及对应执行案(2005)天法执字第2533、2534、2535、2536、2537、2538、2539、2540号项下的债权及从权利】,依法转让给了康赐公司。本院认为:涉案债权分别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转让给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给广州市锐捷合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锐捷合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给广州康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述债权转让行为已经履行了债权转让的法定手续,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因此,广州康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取代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成为本案的合法债权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变更广州康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2005)天法执字第2538号案的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审 判 长 黄谷宜人民陪审员 廖凤如人民陪审员 刘香玲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 记 员 林如冰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