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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高法刑辖103号

裁判日期: 2017-08-03

公开日期: 2017-10-20

案件名称

赖春林、苏少斌、梁青宏、邓群益犯诈骗罪刑事决定书

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7)最高法刑辖103号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赖春林、苏少斌、梁青宏、邓群益犯诈骗罪一案,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如下:指定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该案进行审判。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