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5刑辖9号
裁判日期: 2017-08-03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程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管辖刑事决定书
法院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聊城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7)鲁15刑辖9号高唐县人民法院:关于犯罪嫌疑单位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及犯罪嫌疑人张振永、程笑、樊正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本院研究,指定你院审理该案。你院收到此决定书后,即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高唐县人民检察院。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