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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683民特123号

裁判日期: 2017-08-03

公开日期: 2018-07-14

案件名称

喻家良、王丽君申请拍卖扣押船舶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嵊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喻家良,王丽君,黄国平,刘海燕

案由

申请拍卖扣押船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全文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浙0683民特123号申请人:喻家良,男,1959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住嵊州市。申请人:王丽君,女,1962年8月12日出生,汉族,住嵊州市。委托诉讼代理人:俞膑,嵊州市方圆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清琳,嵊州市方圆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申请人:黄国平,男,1967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住嵊州市。被申请人:刘海燕,女,1974年8月12日出生,汉族,住嵊州市。申请人喻家良、王丽君与被申请人黄国平、刘海燕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申请人称,2014年5月13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90万元整,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借条一份。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二年,即从2014年5月13日起至2016年5月12日止,月息二分,利息每月25日付清,如逾期归还则以双倍约定利息支付违约金。同时由被申请人所有的坐落在嵊州市鹿山街道××单元××室房屋及××号车库作为抵押,并在嵊州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债权数额为90万元,抵押期限为2014年5月13日至2018年5月11日止,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并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借款期限到期后,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催讨,被申请人推诿搪塞,认欠不付,至今未支付90万元借款和利息。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按借条约定归还借款本息,申请人有权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为此,特向法院提出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1、请求依法裁定拍卖或变卖被申请人黄国平、刘海燕所有的位于嵊州市鹿山街道××单元××室房屋及××号车库[房产证号:浙嵊房权证嵊字第××号,土地证号:嵊州国用(2009)第003-21**号;30号车库土地证号:嵊州国用(2009)第003-21**号],申请人对抵押物经拍卖、变卖后所的价款在被申请人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实现担保物权的金额计人民币90万元整、自2015年10月25日起至付清日止按月利率20‰计算的利息及违约金36000元和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代理费用20000元。2、本案受理费由被申请人负担。被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依法向本院提供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被申请人的人口查询信息、《借条》、《抵押借款协议书》、《公证书》、《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他项权证》、《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等证据材料,足以证实申请人主张的申请事实,且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对申请人上述主张的事实和请求均没有提出异议,故本院对申请人主张的申请事实予以确认。本院认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本案中,被申请人以其所有的财产向申请人提供抵押的事实清楚,且抵押物已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抵押权已依法设立。现因被申请人未按期还本付息,申请人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对被申请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并在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申请人既主张利息按月利率20计算,又主张违约金36000元,已超过了年利率24%,故本院对违约金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黄国平、刘海燕所有的位于嵊州市鹿山街道东南路697号六单元502室房屋及30号车库[房产证号:浙嵊房权证嵊字第××号,土地证号:嵊州国用(2009)第003-21**号;30号车库土地证号:嵊州国用(2009)第003-21**号;他项权证编号:浙嵊房他证嵊字第××号],申请人喻家良、王丽君在借款本金90万元、自2015年10月25日起至付清日止按月利率20‰计算的利息(含违约金)和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代理费用20000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8160元,由被申请人黄国平、刘海燕负担。款限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申请人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审判员 张 颖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书记员 金丽燕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