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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225执609号

裁判日期: 2017-08-03

公开日期: 2018-07-18

案件名称

李荣光与朱琦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兰考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兰考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荣光,朱琦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225执609号申请执行人李荣光,男,1986年10月26日生。被执行人朱琦,男,1973年9月3日生。本院在执行李荣光与朱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财产无法处置,且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张永红审判员  亓国战审判员  汪 鑫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书记员  李新成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