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426刑更7号
裁判日期: 2017-08-03
公开日期: 2017-11-15
案件名称
林宗泽故意伤害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法院
尤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尤溪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罚变更
当事人
林宗泽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426刑更7号罪犯林宗泽,男,1992年11月11日出生于福建省尤溪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福建省尤溪县。2017年3月10日,本院作出了(2017)闽0426刑初25号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罪犯林宗泽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原判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执行机关尤溪县司法局于2017年8月1日书面建议本院撤销对罪犯林宗泽的缓刑。本院于2017年8月2日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执行机关尤溪县司法局以罪犯林宗泽在缓刑考验期内有严重违反法律的行为,具体事实有:1.林宗泽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周汇报不及时,经教育仍不改正;2.2017年6月29日,无故不参加司法所组织的社区服务,被口头警告;3.2017年7月19日,尤溪县司法局定位手机抽查未接未回电话;4.2017年7月26日,林宗泽因2017年7月24日吸毒被尤溪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尤溪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议对林宗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经审理查明,罪犯林宗泽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11月2日被尤溪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7年1月19日被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2月9日被本院取保候审。2017年3月10日被本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2017年3月20日,本院(2017)闽0426刑初25号刑事判决书生效并交付执行,缓刑考验期限确定,即自2017年3月20日起至2017年9月19日止。在缓刑考验期内,林宗泽于2017年7月24日吸食毒品,于2017年7月26日被尤溪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处罚。上述事实,有执行机关尤溪县司法局提交的(2017)闽0426刑初25号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尤溪县公安局现场检测报告书、尤溪县公安局吸毒现场检测笔录、尿检照片、罪犯林宗泽的供述、尤溪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尤溪县拘留所执行回执、矫正小组会议记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罪犯林宗泽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吸食毒品,并被行政拘留十一日,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本院(2017)闽0426刑初25号刑事判决对罪犯林宗泽宣告缓刑六个月的执行部分;二、对罪犯林宗泽收监执行原判决拘役五个月。(刑期从裁定执行之日起计算。裁定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本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审判长 韩 辉审判员 王晓迟审判员 吴启燊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书记员 杨文娟附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五十八条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缓刑、假释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一)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四)受到执行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五)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人民法院应当将撤销缓刑、假释裁定书送交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根据有关规定将罪犯交付执行。撤销缓刑、假释裁定书应当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3.《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PAGE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