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24执153号
裁判日期: 2017-08-03
公开日期: 2017-10-16
案件名称
周玉姣与黎朝辉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湘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湘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湘0624执153号黎朝辉:关于申请人周玉姣申请执行你健康权纠纷一案,2016湘06**民初3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应履行7714.05元,案件受理费50元,执行费50元,共计7814.05元。在执行过程中,你已履行7000元整,余款864.05元申请人周玉娇自愿放弃,故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陈海清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书记员 蒯 可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