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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赣0323执388号

裁判日期: 2017-08-03

公开日期: 2017-12-06

案件名称

余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芦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芦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赣0323执388号王峰、王晓宇、余江:本院执行的王峰申请王晓宇、余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余江、王晓宇自动履行,执行金额20871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