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兵0301执91号
裁判日期: 2017-08-03
公开日期: 2017-10-17
案件名称
克州青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小海子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兵0301执91号申请执行人:克州青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新疆阿图什市。法定代表人:唐建军,该公司经理。被执行人:新疆小海子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图木舒克市。法定代表人:董国福,该公司总经理。申请执行人克州青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疆小海子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代理审判员 李双波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书 记 员 聂栋梁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