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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4执2995号

裁判日期: 2017-08-03

公开日期: 2017-09-21

案件名称

秦春霞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2995号海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秦春霞:关于海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秦春霞安监行政处罚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408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40800元,本院已于2017年8月3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