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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124执保697号

裁判日期: 2017-08-03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湖南中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刘浩、周鑫、胡莹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24执保697号湖南中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刘浩、周鑫、胡莹:2017年7月21日湖南中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送来申请保全的(2017)湘0124民初395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刘浩、周鑫、胡莹的财产,经查实被申请人无财产可供保全,已于2017年8月3日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的方式结案,特此通知。宁乡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