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24执保697号
裁判日期: 2017-08-03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湖南中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刘浩、周鑫、胡莹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24执保697号湖南中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刘浩、周鑫、胡莹:2017年7月21日湖南中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送来申请保全的(2017)湘0124民初395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刘浩、周鑫、胡莹的财产,经查实被申请人无财产可供保全,已于2017年8月3日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的方式结案,特此通知。宁乡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