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川0105民初7269号

裁判日期: 2017-08-03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黄羽与韦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羽,韦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川0105民初7269号原告黄羽。被告韦君。原告黄羽与被告韦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黄羽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李 莉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书记员 唐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