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105民初7269号
裁判日期: 2017-08-03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黄羽与韦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羽,韦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川0105民初7269号原告黄羽。被告韦君。原告黄羽与被告韦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黄羽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李 莉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书记员 唐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