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1281执616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黄文舟与湖北省赤壁盛宇纺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赤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赤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文舟,湖北省赤壁盛宇纺织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鄂1281执616号申请执行人:黄文舟,男,1969年4月13日生,汉族,住赤壁市蒲圻木仑岭村四组。被执行人:湖北省赤壁盛宇纺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红霞,该公司董事。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文舟与被执行人湖北省赤壁盛宇纺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按生效法律文书规定支付了申请执行人工程款15000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应裁定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鄂1281民初1152号民事调解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文斌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赵鳌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