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民申2694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8-07-19
案件名称
郁南县都城镇新城村民委员会越兴村民小组渔业承包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郁南县都城镇新城村民委员会越兴村民小组
案由
渔业承包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全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粤民申2694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郁南县都城镇新城村民委员会越兴村民小组。住所地:广东省郁南县都城镇新城村委越兴村。负责人:许连庆,该村民小组组长。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黎炳文,男,汉族,1967年3月1日出生,住广东省郁南县。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严礼,男,汉族,1950年2月6日出生,住广东省郁南县。再审申请人郁南县都城镇新城村民委员会越兴村民小组(以下简称越兴村民小组)因与被申请人黎炳文、严礼渔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云中法民一终字第33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越兴村民小组申请再审称:(一)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案由定性亦错误。(二)云浮市智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位于郁南××××村越塘的鱼塘经济损失价值咨询报告书》(以下简称《价值咨询报告书》)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三)二审法院认定越兴村民小组主体适格错误。(四)越兴村民小组从未授权任何人对黎炳文承包的鱼塘实施侵权行为,村民毁坏鱼塘的行为不是履行本村小组的决定。(五)既然黎炳文的损失巨大,则依据“先刑后民”原则,本案应由公安机关处理刑事部分,才能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六)一审判决遗漏诉讼参与人,即实际侵权行为人。(七)一审从起诉到判决时间较长,如一审及时判决侵权责任人修复鱼塘排水口,而侵权责任人还没有修复的情况下,才应由侵权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综上,请求对本案进行再审。黎炳文、严礼提交书面意见称:同意二审判决。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意见,本案应审查的主要问题是:(一)案由定性问题。(二)越兴村民小组诉讼主体是否适格以及其是否为本案侵权责任人。(三)案涉《价值咨询报告书》能否作为赔偿依据。关于案由定性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越兴村民小组与黎炳文、严礼签订了渔业承包合同,黎炳文、严礼也根据合同法选择要求越兴村民小组承担违约责任。二审判决据此确定本案为合同纠纷,并无不当。越兴村民小组申请再审对此不服,理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关于越兴村民小组诉讼主体是否适格以及其是否为本案侵权责任人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本案中,一、二审查明以下事实:1、越兴村民小组与黎炳文、严礼订立《转发承包合同书》,承包期限尚未届满,双方存在鱼塘承包法律关系;2、黎炳文、严礼承包的鱼塘排水口、塘基被毁坏发生纠纷后,对黎炳文、严礼起诉答辩、提出反诉的均是越兴村民小组;3、越兴村民小组负责人许连庆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明确表示毁坏鱼塘的行为是要维护集体利益,属于集体行为;4、黎炳文、严礼承包的越塘鱼塘排水口、塘基被毁坏,郁南县都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此进行调解,出具的调解告知书上载明接受调解的双方为黎炳文、严礼以及越兴村民小组;5、越兴村民小组未提供毁坏鱼塘排水口、塘基是村民个人行为的证据。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可以认定越兴村民小组是本案适格的诉讼主体,也是越兴村民小组毁坏了黎炳文、严礼承包的案涉鱼塘。故二审判决认定越兴村民小组为本案的适格主体且其为本案侵权责任人,并无不当。越兴村民小组申请再审对此不服,理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关于案涉《价值咨询报告书》能否作为赔偿依据的问题。云浮市智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是经过越兴村民小组、黎炳文、严礼共同同意选定对越塘的54亩塘在2014年度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并由一审法院司法委托的。该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所依据的鉴定材料全面、真实,评估公司及评估人员具有相关鉴定资格。二审判决认定因此形成的案涉《价值咨询报告书》可以作为确定损失的依据,并无不当。越兴村民小组申请再审对此不服,理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至于越兴村民小组主张由于黎炳文和严礼受有损失,依据“先刑后民”原则,本案应由公安机关处理刑事部分,才能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的问题。越兴村民小组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案涉纠纷进入刑事程序,本院对该主张不予采纳。综上所述,越兴村民小组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应当再审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郁南县都城镇新城村民委员会越兴村民小组的再审申请。审判长 刘样发审判员 张艮开审判员 王红英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李艳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