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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21执13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吴某平、付某荣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21执131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湘0621民初133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吴某平、付某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愿与被执行人吴某平、付某荣达成和解一致意见,请求人民法院结案。据此,本院(2016)湘0621民初1333号买卖合同纠纷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易己然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陶珍珠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