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21执13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吴某平、付某荣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21执131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湘0621民初133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吴某平、付某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愿与被执行人吴某平、付某荣达成和解一致意见,请求人民法院结案。据此,本院(2016)湘0621民初1333号买卖合同纠纷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易己然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陶珍珠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