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鲁0211民初7354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青岛华野模型有限公司与青岛环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岛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青岛华野模型有限公司,青岛环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鲁0211民初7354号原告:青岛华野模型有限公司。被告:青岛环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告青岛华野模型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环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于2017年8月28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是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所做的处分,应当给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青岛华野模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13元,减半收取56.5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薛志芳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孙洲洋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