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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602执807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徐晓庆申请执行大庆市萨尔图区名都商务宾馆劳动争议1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徐晓庆,大庆市萨尔图区名都商务宾馆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602执807号申请执行人徐晓庆。被执行人大庆市萨尔图区名都商务宾馆。大庆市萨尔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庆萨劳人仲字(2017)第38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于2016年5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四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庆萨劳人仲字(2017)第38号仲裁裁决书终结本次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苏同岩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刘彦东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