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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115执恢382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张摇平与被执行人张昌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115执恢382号张摇平张昌怀:张摇平申请执行张昌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1)江宁禄民初字第449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承办人:成林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