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285执175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09-11
案件名称
莱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贺金花行政处罚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莱西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莱西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莱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贺金花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285执1758号申请执行人莱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法定代表人刘术林,局长。被执行人贺金花,女,汉族,莱西市人,农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莱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贺金花行政征收一案,莱西市人民法院,案号(2016)鲁0285行审51号行政裁定书,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立的义务。2017年8月14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申请,申请撤销该案执行,本院依法准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十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撤销(2017)鲁0285执175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徐三军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赵弘超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