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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524执25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10-18

案件名称

陈慧娟与陵川德通电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陵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陵川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陵川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524执25号陈慧娟、陵川德通电子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陈慧娟申请执行陵川德通电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陵川德通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工资款8000元,及案件受理费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申请标的全部履行完毕,申请人陈慧娟已经领取完毕。至此,陈慧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晋0524民初27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