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1102执保134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09-28
案件名称
于书义与被申请人张宇、祁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1102执保134号申请人:于书义。被执行人:张宇。被执行人:祁心。本院受理申请人于书义与被申请人张宇、祁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7年8月28日决定立案执行,经执行,申请执行事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于2017年8月29日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