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81执恢137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徐松竹申请邓国辉、邓余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1371号徐松竹:本院执行的徐松竹与邓余、邓国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本院已于2016年3月23日作出(2015)浏执字第328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徐松竹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20000元,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