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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211执47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10-24

案件名称

陈香姣申请株洲市公安局、茶陵县公安局行政案由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11执471号陈香姣、株洲市公安局、茶陵县公安局:本院执行的陈香姣申请株洲市公安局、茶陵县公安局行政案由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株洲市公安局、茶陵县公安局自动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张沙沙)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