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211执47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10-24
案件名称
陈香姣申请株洲市公安局、茶陵县公安局行政案由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11执471号陈香姣、株洲市公安局、茶陵县公安局:本院执行的陈香姣申请株洲市公安局、茶陵县公安局行政案由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株洲市公安局、茶陵县公安局自动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张沙沙)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