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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104执恢472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刘在春与宋永云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104执恢472号申请执行人刘在春与被执行人宋永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现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到位。至此,刘在春依据(2007)白民三初字第982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