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1422执恢12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刘某某申请执行汤神庙镇叠堡土沟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建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建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某某,汤神庙镇叠堡土沟村民委员会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建昌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辽1422执恢12号申请人刘某某。被执行人汤神庙镇叠堡土沟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汤神庙镇叠堡土沟村。代表人张凤东,系该村委会主任。刘某某申请执行汤神庙镇叠堡土沟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2007)葫建民合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蒋玉文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刘 辉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