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303执恢39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陈璐、陈珂、魏子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1303执恢398号陈璐、陈珂、魏子秋:本院受理的刘淑琴申请执行陈璐、陈珂、魏子秋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按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依据2014宛龙梅民初字第0036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