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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303执恢39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陈璐、陈珂、魏子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1303执恢398号陈璐、陈珂、魏子秋:本院受理的刘淑琴申请执行陈璐、陈珂、魏子秋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按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依据2014宛龙梅民初字第0036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