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721民初2815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12-22
案件名称
周秋霞与晏瑞瑞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秋霞,晏瑞瑞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1721民初2815号原告周秋霞,女,1979年8月2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西平县。被告晏瑞瑞,女,汉族,1985年12月20日出生,住河南省西平县本院在审理原告周秋霞与被告晏瑞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诉讼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翟力平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魏 伟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