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3125执2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10-17
案件名称
李胜红诉周胜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保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保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 � �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25执21号李胜红、周胜军:申请执行人李胜红与被执行人周胜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6)湘3125执556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主文第一项确定“周胜军欠李胜红购车款52700元,定于2017年1月25日前偿还12700元”的内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审判长 黄友军审判员 向兴国审判员 龙 平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田振华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