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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1执822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09-19

案件名称

祁阳农村商业银行与彭建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1执822号祁阳农村商业银行、彭建亮: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祁阳农村商业银行与被执行人彭建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彭建亮已自动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祁阳农村商业银行已领取执行标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