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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1102执保135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09-28

案件名称

于书义与被申请人张宇、祁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1102执保135号申请人:于书义。被执行人:张宇。被执行人:祁心。本院受理申请人于书义与被申请人张宇、祁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7年8月28日决定立案执行,经执行,申请执行事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于2017年8月29日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