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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0112执3684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刘东成与西安御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一审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陕0112执3684号刘东成、西安御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东成与被执行人西安御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刘东成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陕0112民初5897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3613.21元。执行中,本院已执行回该案款,并向申请执行人发还,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17)陕0112民初589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