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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25执保27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09-20

案件名称

湖南洞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尹华江财产保全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洞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洞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5执保278号申请执行人湖南洞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尹华江财产保全一案,洞口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湘0525财保312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按裁定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17)湘0525执保278号案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