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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0502执恢80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10-25

案件名称

马翠翠与唐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马翠翠,唐斌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甘0502执恢80号申请执行人:马翠翠,女,生于1970年7月13日,住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被执行人:唐斌,女,生于1966年4月2日,住天水市天水市秦州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翠翠与被执行人唐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马翠翠请求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甘0502执恢80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李中秋审判员  陈 刚审判员  吴全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庞彦斌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