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3124执266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杨忠银罚金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花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花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花垣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24执266号杨忠银本院执行的申请杨忠银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杨忠银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0000元。本院(2017)湘3124刑初42号刑事判决书确定应执行罚金10000元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