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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3124执266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杨忠银罚金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花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花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花垣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24执266号杨忠银本院执行的申请杨忠银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杨忠银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0000元。本院(2017)湘3124刑初42号刑事判决书确定应执行罚金10000元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