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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105执2747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8-03-02

案件名称

杭州卓众照明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浙0105执2747号杭州卓众照明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浙江亮尔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杭州卓众照明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2014)杭拱半商初字第25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从被执行人杭州卓众照明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扣划得执行款支付申请执行人浙江亮尔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现本案已经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