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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宁0502执503号之四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09-12

案件名称

高万全与张天鹏、李燕、李治国、项学蓉、麦志成、何晓明、李慧、张天洪、李越民间借贷纠纷裁定书

法院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卫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高万全,张天鹏,李燕,李治国,项学蓉,麦志成,何晓明,李慧,张天洪,李越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宁0502执503号之四申请执行人高万全,男,生于1973年7月9日,汉族,宁夏中卫市人,初中文化,农民,住中卫市沙坡头区。被执行人张天鹏,男,生于1971年3月17日,汉族,宁夏中卫市人,初中文化,农民,住中卫市沙坡头区。被执行人李燕,女,生于1971年2月22日,汉族,宁夏中卫市人,初中文化,农民,住中卫市沙坡头区。被执行人李治国,男,生于1977年12月21日,汉族,宁夏中卫市人,初中文化,无业,住中卫市沙坡头区。被执行人项学蓉,女,生于1980年4月2日,汉族,宁夏中卫市人,初中文化,工人,住中卫市沙坡头区。被执行人麦志成,男,生于1969年11月19日,汉族,宁夏中卫市人,初中文化,鑫华威科技有限公司职工,住中卫市沙坡头区。被执行人何晓明,男,生于1986年6月3日,汉族,宁夏中卫市人,大专文化,无业,住中卫市沙坡头区。被执行人李慧,男,生于1984年9月20日,汉族,宁夏中卫市人,初中文化,个体户,住中卫市沙坡头区。被执行人张天洪,男,生于1976年5月17日,汉族,宁夏中卫市人,初中文化,个体户,住中卫市沙坡头区。被执行人李越,女,生于1980年6月21日,汉族,宁夏中卫市人,初中文化,个体户,住中卫市沙坡头区。申请执行人高万全与被执行人张天鹏、李燕、李治国、项学蓉、麦志成、何晓明、李慧、张天洪、李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2016)宁0502民初2255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3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227626元,执行费3314元,共计230940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已受偿87900元{其中:李治国、项学蓉(二人系夫妻关系)履行了60000元,张天洪履行27900元}。未受偿139726元,执行费3314元亦未缴纳。现查明:被执行人张天鹏、何晓明、李慧外出打工,去向不明。经在各金融机构查询,九被执行人在银行无存款;在中卫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查询,被执行人张天洪名下有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老木器厂南侧税务家属楼4号楼3单元101室住宅房一套,建筑面积56.28平方米,有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恒祥国际20号楼1单元702室住宅房一套,建筑面积138.52平方米,但申请执行人不要求法院查封,故未采取执行措施;其他八被执行人无房屋登记信息;在公安部车辆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张天鹏名下登记有宁BM67**别克牌轿车、宁E125**福田牌轿车二辆(均冻结车户),被执行人张天洪名下登记有宁EQ15**中华牌轿车(冻结车户)、陕KME80**江淮牌轿车(未冻结车户);被执行人李燕、李治国、项学蓉、麦志成、何晓明、李慧、李越名下无车辆登记信息;在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被执行人张天鹏、李慧共同注册有宁夏恒鑫众恒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企业信息,被执行人张天鹏、李燕共同注册有宁夏中卫金飚工贸有限公司的企业信息,但均已歇业;被执行人张天洪注册登记有中卫市可爱可亲母婴用品生活馆的企业信息;被执行人李治国、项学蓉、麦志成、何晓明、李越无企业登记信息。因九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其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7年4月7日,被执行人李治国、项学蓉(二人系夫妻关系)履行了60000元后,申请执行人同意对下剩案件款暂不执行李治国、项学蓉。2017年4月14日本院冻结了被执行人张天鹏、张天洪在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账户公积金。2017年5月5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麦志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麦志成每月打工收入的50%工资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但被执行人麦志成外出后去向不明;2017年4月7日、2017年5月9日本院分别对被执行人张天洪、李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各15日。2017年5月10日,被执行人张天洪、李越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张天洪、李越承担偿还100000元的责任,在2017年6月10日前付清。同时书面申请法院将被执行人张天洪、李越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但协议履行期限到期后,因二被执行人融资不到位无能力履行。申请执行人亦未提供被执行人张天鹏、李燕、麦志成、何晓明、李慧、张天洪、李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向申请执行人告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张天鹏、李燕、麦志成、何晓明、李慧、张天洪、李越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魏建平审判员  王 萍审判员  蒲茜淞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王 波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