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421民初10152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8-07-31
案件名称
呼达古拉与马晓龙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呼达古拉,马晓龙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内0421民初10152号原告:呼达古拉,女,蒙古族,1983年9月10日出生,农民,现住内蒙古赤峰市,公民身份号码×××。被告:马晓龙,男,汉族,1993年9月25日出生,个体户,现住内蒙古赤峰市。本院在审理原告呼达古拉与被告马晓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已将全部借款还清,原告于2017年8月29日向本院提出了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呼达古拉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呼达古拉承担。审判员王国臣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书记员孙玲丽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