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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4执28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288张晓春合伙协议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288号申请执行人张晓春被执��人邱洪辉:张晓春申请执行邱洪辉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生效的(2016)苏0684民初788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3290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13290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张晓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684民初78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