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28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288张晓春合伙协议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288号申请执行人张晓春被执��人邱洪辉:张晓春申请执行邱洪辉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生效的(2016)苏0684民初788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3290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13290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张晓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684民初78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