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124执67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8-09-23
案件名称
侯文印、平阴鼎丰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平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124执671号申请执行人侯文印,男,汉族,住平阴县,被执行人平阴鼎丰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住所地平阴县东阿镇衙前村,组织机构代码:684666064。法定代表人张建国,总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侯文印与被执行人平阴鼎丰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向被执行人平阴鼎丰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因被执行人平阴鼎丰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又向被执行人平阴鼎丰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被执行人平阴鼎丰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仍未按期履行。本院依法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平阴鼎丰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在金融机构、房地产(不动产)管理部门、法人登记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等相关财产进行了查询,除依法对查封的奶牛及部分饲料进行了变卖,查封的其他财产均为被执行人平阴鼎丰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专用财产,不宜处置。未发现被执行人平阴鼎丰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依法向申请执行人发出限期提供被执行人平阴鼎丰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通知书,但其逾期未能提供。本院已将查询财产和调查的执行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执行中因被执行人平阴鼎丰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不能清偿其全部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另案申请执行人黄广礼书面同意将被执行人平阴鼎丰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移送破产审查,经合议庭研究决定将被执行人平阴鼎丰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移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中止对被执行人平阴鼎丰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执行。2017年6月18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受理被执行人平阴鼎丰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破产清算案,本案已无继续执行的必要,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撤销对本案的执行。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鲁0124执671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司继月审判员 董广荣审判员 付言波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武士梅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