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6执21694号
裁判日期: 2017-08-29
公开日期: 2017-09-13
案件名称
马文慧、天津齐腾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马文慧,天津齐腾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津0116执21694号申请执行人:马文慧,女,汉族,1988年7月1日出生,住天津市,被执行人:天津齐腾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滨海华贸中心429。法定代表人:宋玉香,总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文慧与被执行人天津齐腾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案件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裁定如下:终结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7)津0116执21694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肖强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王帅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