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27执恢93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2017湘0527执恢93号(肖向晖与龙景国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7执恢93号肖向晖龙景国:肖向晖与龙景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肖向晖的申请,依据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2016)湘0527民初790号民事调解书立案恢复执行26000元,于2017年8月28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莫文召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孙伟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