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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桂0722执485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7-10-18

案件名称

广西钦州万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立彬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浦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浦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广西钦州万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立彬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桂0722执485号申请执行人广西钦州万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钦州市城中南城中街41号被执行人宁立彬,男,1982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浦北县。本院于2017年8月3日立案执行广西钦州万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宁立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申请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浦北县人民法院(2017)桂0722执485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 闹审判员 梁世鹏审判员 刘德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宾华山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