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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102刑初612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訾战伟交通肇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訾战伟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豫0102刑初612号公诉机关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訾战伟,男,1972年8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毕业,出租车司机。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17年5月26日被郑州市公安局建设路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9日被逮捕。辩护人訾朝仁,河南力冠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以郑中检公诉刑诉(2017)2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訾战伟犯交通肇事罪,于2017年8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常卫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訾战伟及其辩护人訾朝仁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5月25日20时15分许,被告人訾战伟驾驶豫A×××××号小型轿车沿郑州市秦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伊河路口时,与被害人张某步行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害人张某当场死亡。此事故经郑州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于2017年5月31日作出被告人訾战伟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害人张某无责任的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訾战伟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侯某、王某的证言、辨认笔录附照片、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检验意见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血醇鉴定意见、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及照片、驾驶证和行驶证照片、110接警记录、120电话受理记录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遗体火化证明、提取证明、协议书、谅解书、收据、抓获经过、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訾战伟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訾战伟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要求依法处罚的意见,本院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本案被告人訾战伟应在该幅度内予以量刑。本院在量刑时考虑以下情节:1、被告人訾战伟案发后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2、案发后被告人訾战伟的家属对被害人亲属进行了赔偿,被害人的亲属对訾战伟的行为表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本院对其从轻处罚,适用缓刑。其辩护人提出的相应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訾战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冯新建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张林英 微信公众号“”